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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術】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業於113年11月1日修正

發佈日期 : 2024-12-03
說明:
一、為使申請學生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,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正確認知,國科會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十六點,新增第四款規定:申請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,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,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。

二、如有學術倫理課程相關問題,可洽本校學術誠信辦公室承辦人吳小姐(分機50450);大專生計畫申請等相關問題,請洽研發處高小姐(分機50945)。

三、檢附國科會113年11月1日來函、修正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第十六點、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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